当前位置:首页 > 学习文库 > 正文

陕西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选11篇)

馋嘴教育网小编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1篇陕西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陕西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陕西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选11篇)1

篇1:陕西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陕西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报考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学司〔〕9号),为做好年陕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

加强领导,规范管理,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报名准备工作。要细化工作流程,扎实细致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充实技术力量,落实计算机网络硬件配置,确保网上报名系统运行平稳和网络安全;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对所有参与研究生招生报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相关政策及工作流程,熟练操作系统;认真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预报名,通过网报操作演练,进一步完善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政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或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及本单位招生考试信息网等多种途径,宣传招生考试政策、报名规定以及本单位相关要求,答复考生咨询,为考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9月15日前,招生单位登录研招网更新维护本单位院校信息;对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和有关考试招生信息。

9月22日前,招生单位、报考点通过研招网向社会公布网报公告信息和有关要求,开展网上报名宣传工作。

9月22日―26日,开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活动。

9月25日―28日,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具体时间为每天9∶00―22∶00.

9月30日,各有关高校上报预报名中发现的问题。

三、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时,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招办、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省招办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报名,并在原推荐学校考点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报考点的分类、接受考生范围执行“2014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在陕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附件1)的规定。

四、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考生(含推免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附件1)缴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要在报名、现场确认时,采取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强化考生对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的认知。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 不允许报考。

报考点要对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进行检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五、11月19日―26日,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并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为准考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准考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三个汉字;填写招生单位说明(主要填写考试注意事项,如自命题科目答题时需要的特殊文具以及第五单元考试截止时间、考生自备答题纸及绘图工具等)。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六、11月27日―30日,报考点下载本报考点考生数据;招生单位上传本单位屏蔽准考证打印考生数据(具体上传办法参见研招网相关说明)。

七、12月1日―12日,报考点上传考场安排库(库结构见附件2)并报省招办。

八、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为确保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顺利进行,各招生单位要随时了解《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对没有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

九、2014年1月6日15∶00,报名系统关闭。

十、各单位严格按照教学司〔2013〕9号通知安排和“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程表”(附件3)的要求,及时发布网报公告信息,按时下载、回传网上报名数据和考场安排数据,并对上传和设置的有关信息进行核对,监控本考点考生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保证其完整、准确、及时。

十一、军队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工作与普通研究生招生单位同期进行。招生单位的报名工作要严格按军队相关保密要求进行,经所在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查并出具“可上网证明”后,军队招生单位提供上网的信息方可上网。

十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妥善保管上网密码,网上报名期间要随时监控网络状态,及时下载、备份数据,防范病毒侵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招办。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9月5日

篇2:河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河南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分为两个阶段:9月25日至28日为预报名阶段,主要安排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10月10日至31日为正式报名阶段,所有考生均可进行报名,两个阶段报名同样有效。报名期间,考生每天9:00至22:00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的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后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届时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等规定的材料和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以完成报名流程。

河南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安排的考点为河南农业大学(考点编号4121,地点:文化路),其他往届考生可根据考点约束条件自行选择,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考点公告,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到网报时所选考点进行确认。

篇3:海南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公告

海南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公告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可以按规定数量和办法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申请参加相关招生单位的复试。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预报名时间

年9月25日-28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具体安排为: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

(二)网上正式报名和信息确认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均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名点现场签名确认报名信息。期间不到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考生在确认信息时,应交验如下材料: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需提供网上报名编号,交纳报考费并进行现场拍摄电子相片。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推荐免试生报名、确认要求: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三、报名点

海南省共设四个报名点,分别为: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名点(代码为4602)、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名点(代码为4603)、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名点(代码为4604)和琼州学院三亚校区报名点(代码460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一个报名点。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海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名点(代码为4603),报考琼州学院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琼州学院三亚校区报名点(代码4605)。

选择海南省内报名点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名点(代码为4603)。

四、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的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四)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篇4: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高考,一般指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现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3种形式。高考是考生选择大学和进入大学的资格标准,也是国家教育考试之一。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篇5: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闽招委〔〕11号

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颁布实施的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5.具有福建省户籍的人员,或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福建户籍人员,或在中国定居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另有规定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高职招考等)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申请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校自主招生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特殊教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小语种考生,少年班考生等,下同)应于11月4日-7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考生若要报考指定面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和考试。

(二)现场确认

1.县 (市、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在本区域内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指定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本人应于月8日-11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原件复印件1份。

2017年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交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往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非福建省户籍考生同时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相关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确认。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同时须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各现场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现场确认点打印的报名表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4.每位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缴交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16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67号)规定)。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1.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等6个类别,考生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2.在填报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时,文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文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文史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理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本科提前批志愿,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在填报除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志愿时,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志愿,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二)考试科目

1.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文史类、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其中,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从中任选1个语种参加考试。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或专业有外语口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招生计划时注明)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省级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和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2017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层次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

起,福建省艺术类专业分类拟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将另文通知。

3.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还应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4.普通高考前已确认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录取考生等),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5.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相关院校少年班的招生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校非少年班的招生录取。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2.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订本地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及时参加报名。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资格审查。各地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将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督促工作人员严把报名资格条件,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防工作失误。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6〕9号)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三)强化信息管理。各地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加强考生信息管理,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或出现弄虚作假情况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领导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帐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特别是非福建省户籍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在各报考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张贴报考简章、现场确认程序、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要以优质热情的服务、务实高效的作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让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五)强化追责问责。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以及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办理报名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19日

篇6: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分类考试招生指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退役士兵专升本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下同)。

二、报名时间

20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月1日至15日17:30,各报名站现场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年11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和分类考试的报名同时截止。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报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截止时间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

学籍在区外且在学籍地实际就读的广西户籍学生(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区的除外),须自行了解是否符合当地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当地报考条件须回我区报考的,原则上应该在我区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对于已在学籍所在省(市、区)参加报名,但因资格审核不通过需协调回户籍地补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高考)不能补报,必须由学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协调回原籍报考的函件,并于年1月15日前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于2020年1月20日至21日统一开放报名系统供此类考生补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接收。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如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330号)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32号)的有关规定,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普通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如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报名参加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等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或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或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人员和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属于区内中职学校毕业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属于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情况的,如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我区2020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报名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和我区2020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所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另文公布),其中外来人员必须同时符合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满足上述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满足上述条件的外来人员,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外国侨民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如符合本文所列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也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学历;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5.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退出现役的士兵。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报名地点

(一)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以下简称报名站),并于2019年10月25日至27日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于2019年10月28日至30日在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网上报名系统登录路径为“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www.gxeea.cn,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分类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在学籍所在地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如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未经当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报名。

(五)报名站在接受户口不在本地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同意,报名站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必须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加分资格条件另文公布),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六)符合报考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首次登录后,系统会要求考生填报手机号码并按系统提示设置考生密码,之后将向该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作为确认。该手机号码会被自动设置为考生第一联系电话,并与考生个人信息绑定。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保持该号码畅通,没有手机的考生可填父母或班主任等能够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人员的手机号。考生必须牢记修改后的考生密码并做好保密、保管,该密码既是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也是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密码和信息查询密码(信息查询密码主要用于考生成绩查询、体检信息查询、艺术统考和体育专业统考准考证打印等)。考生密码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设置的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一致。报名截止之后考生丢失或遗忘考生密码时,可通过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考生联系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考生密码。

网上报名的具体填报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1、2。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包括普通高考统考、体育高考、艺术统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等均在报名时(即2019年11月15日17:30前)一并进行网上缴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无效。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站现场确认之前仍可修改考试科目,科目修改后如需补交报考费的,可直接在报名系统补交;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数额的,多交部分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实后,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报名信息经报名站确认后,一律不再允许修改考试科目。如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退回原支付银行账户。

同一考生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在多站报名的(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科目选择。

1.我区2020年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二者不能兼报。

2.报考文史类、艺术(文)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文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报考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理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3.报考艺术(文)类专业或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 还应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则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统考”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考试类别和科目,我区艺术统考设置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六个考试类别,供考生选择填报,报考艺术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见《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校考”标志。参加艺术校考的考生凭网上打印艺术统考准考证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凭《报名信息表》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向所报考院校提供自己的普通高考考生号(14位)和身份证号码(18位),否则将直接影响考生的艺术成绩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

4.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在“加考科目”中勾选“体育高考”标志,2020年,我区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考生勾选“体育高考”标志后,还须进入相应页面选择 “体育专项”考试科目。请考生于12月1日至11日,登录“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从今年起,不再由领队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5.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报名,其中外语语种选择英语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英语口语考试”标志;外语语种为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小语种口试”标志。

6.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还须在“加考科目”中勾选“退役士兵专升本”。退役士兵专升本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文化科目试题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命制,全区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具体事宜另文公布。

7.只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并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其中报名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四类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需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院校予以免试录取。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如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事项。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考试时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外来人员,还须依照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3)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还须交验退伍证。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除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其学力证明由所在学校负责开具(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同等学力”报考。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

②至普通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普通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

(3)不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4)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须交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3.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在普通高考统考中,由于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2)。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告知残疾考生为避免其他考生质疑,在考前监考员或考务员会在其所在考场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则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后报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考前突发疾病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参照残疾考生申请程序进行审批。

4.有关加分资格证明材料(另文要求)和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5.四类人员须交验下列对应类型资格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交验退役军人证(转业证、退伍证等)或自治区组织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身份认定的材料;下岗失业人员须交验就业创业证;农民工须交验交纳城镇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任何6个月以上务工经历证明材料;新型职业农民须交验新型职业农民(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证书。各市、县级招生部门在汇总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后,按考生申报类别,分别交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村农业部门、退役军人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其中,退役军人材料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材料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型职业农民材料送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四)对所有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

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的信息为准,如实际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应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由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确定后手工更改,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应督促考生立即到公安部门办理更正后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个别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于2020年3月9日前将新办理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交报名点采集信息,报名点必须用采集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原手工录入信息进行再次比对。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交由报名点采集的,所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采集指纹信息时,考生每只手采集1枚,按照先左手、后右手的顺序进行,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如无特殊情况,应当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每一枚指纹采集两次。其中,右手指纹为备用指纹。

(五)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必须在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附件10)。各报名站必须在4月10日前统一将《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内容录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并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退回考生所在中学,作为考生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的一部分归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非2020年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均应在报名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组织的体检。具体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作出安排。各地体检工作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考生所在学校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如考生体检项目有异常的,学校应提醒考生是否要申请复检,并告知考生可能影响部分高校或专业录取,考生阅知体检结果后须在体检表上签字确认。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要求进行复检的考生原则上由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指定一家体检医院安排统一复检,复检项目见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复检后仍有异议的,须于2020年4月13日前到当地招生办(考试院)领取并填写《体检终检申请表》,由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终检,终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没有按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第一轮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终检。

凡申请复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信息确认

(一)考生信息确认是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重要的工作环节。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必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按附件1的内容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有关信息和上传的相片进行确认,务必确保信息准确以及相片与本人的一致性,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相片”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为准,予以覆盖替换。对已确认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站工作人员须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务必认真细致审核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填的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以对审核负责。对于没有进行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的市、县,如出现信息错误在高考报名后提出修改的,我院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信息时间。

1. 2019年11月16日17:3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退役士兵专升本的报名信息并上报有关审核材料。上报的审核材料包括普通高考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复印件等。所有复印材料的原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2019年11月17日12:00前,上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指纹信息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信息;其他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指纹信息于2020年3月16日前上报。

3.2020年4月5日前,上交体检表。

4.2020年4月20日前,上交《体检终检申请表》和残疾考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2)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

5.2020年4月2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经公示后的外省迁入人员普通高考报名信息、考生加分资格信息、专项计划资格信息、四类人员资格信息。考生相关资格信息均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确认结果为准。经公示、确认后的上述信息,还应填报相应的分类汇总表(附件4、附件7、附件8、附件9),并通过考务平台发送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存档备查。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因此,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报考科目等)均以2020年4月25日17:30前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在网上报名系统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请有关学校及考生务必认真逐字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影响考生考试、录取和学籍电子注册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对考生普通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户口在市辖区的考生,采集“户口所在地”信息时必须详细到具体城区,且与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五)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在上交经公示后的考生专项计划资格汇总表后,于2020年4月2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符合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考生类型信息进行勾选确认。对于符合资格人数较多的项目,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委托报名站负责勾选,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必须严格复核,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六)网上报名系统信息确认和修改时间安排。

2019年11月16日17:30前,各报名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确认。该时间节点之后,报名站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报名站所在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修改。相关报名站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通知考生重新签字确认。

2020年4月6日17:30前,各县(市)招生办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县(市)招生办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各县(市)招生办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批后修改。相关县(市)招生办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通知考生重新签字确认。

2020年4月25日17:30前,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修改。

八、报考收费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12号、桂价费〔〕4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报名站向考生公布收费标准。

体育高考、艺术统考报考费、英语口语考试和小语种口试报考费在普通高考报名时一并通过网上缴纳。

九、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工作

(一)各市、县级教育局要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政策规定,强化对报名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圆满完成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特别是对户籍、学籍和外来人员审核材料的审核,审查材料至少保留一年。杜绝弄虚作假,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报名资格。

(三)严格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对象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造假的现象发生。

(四)认真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gs.gxeea.cn/ )至少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当年8月底,其中在校生必须在校园和班级同时公示。

(五)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给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各地要加强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注重加强四类人员的宣传和发动,确保有关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七)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要做好报名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宣传,确保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实到位。要把报名工作的有关信息传达到辖区内的报考单位及辖区内的所有中职学校,特别要重点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严禁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针对报名期间中职毕业生可能在外地实习的情况,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要制定便于考生报考的办法,报名体检等工作尽可能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报名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将责成当地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八)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九)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要做好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的政策宣传,及时通过辖区内有关中学,让考生在入学时清楚知晓其毕业时能否在我区报考以及在我区报考需满足哪些条件等政策要求。特别强调,对于接收外来人员学籍转入的中学,须负责审核转学学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此类人员的审核材料必须由校长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外来人员挂学籍等违规情形,将对审核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报名点资格。

十、其他

(一)2020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考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以设区市为统计单位,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不单独设立考场,考生统一集中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自治区统考项目时间安排。

1.全区艺术统考: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

2.全区体育高考:2019年12月4日至11日。

3.英语口语考试:2020年3月7日至9日。

4.小语种口试: 2020年3月14日至15日。

5.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2020年4月9日。

(五)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篇7: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2020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官方公告)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的报名信息有效的,网上报名时无需重复填报。

2.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教育网用户也可登录yz.chsi.cn。

3. 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所报单位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请各考生按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在陕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见附件)选择报考点。

4.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对于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重要信息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则不可以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须取消已有的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若考生在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原报考点因达到报名人数上限而关闭,考生应重新选择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点报名并缴费。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报名信息虚假、填写错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7.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缴费

1. 选择陕西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服函〔〕164号)规定,标准为150元/人。

2. 提交报名信息后未缴费的考生,若在缴费前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并关闭,则考生无法继续缴费。考生应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

3. 对于取消报名信息的考生,其填报原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4. 对已报名缴费并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不予退费。

三、现场确认

2019年11月10日前,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名编号和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在往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作弊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不允许报考。

报考点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进行检查,并与报名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有伪造证件的,将通知机关并配合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报考点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以“户口在陕”、“在陕工作”理由报名的往届考生,认真核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不予现场确认。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四、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14—23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篇8:甘肃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

一、考研报考点选择

甘肃省各报考点接收考生报名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西北民族大学(6201)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兰州市城关区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方式的西北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含相应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下同)。

(二)天水市招生办公室(6202)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天水、陇南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天水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三)平凉市招生办公室(6203)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平凉、庆阳、长庆局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陇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四)张掖市招生办公室(6204)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武威、酒泉、张掖、金昌、嘉峪关、东风、甘矿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河西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五)兰州大学(6205)

1.报考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方式的兰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报考兰州大学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方式的考生;

3.报考兰州大学且申请在广州参加考试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考生。

(六)兰州交通大学(6206)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城市学院、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报考推荐免试方式的兰州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七)兰州商学院(6207)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定西、白银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中医学院、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3.报考推荐免试方式的甘肃中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八)兰州理工大学(6208)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兰州市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理工大学和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3.报考推荐免试方式的兰州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4.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兰外(含省外)并申请在兰州参加考试的应、往届考生。

(九)西北师范大学(6209)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和临夏、甘南州的往届考生;

2.报考农村教育硕士的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3.报考推荐免试方式的西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4.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十)甘肃农业大学(6210)

1.报考法硕联考方式的应、往届考生(含申请在兰州参加法硕联考的省外考生);

2.报考管理类联考方式的应、往届考生(不含报考兰州大学且申请在广州参加考试的相应考生);

3.报考推荐免试方式的甘肃农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十一)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按以上全国统考方式考生选择报考点的原则报名并现场确认。

(十二)报考全国统考的兰州市内高等院校在职人员考生不得在本单位报考点报名和现场确认,可就近选择接收全国统考方式往届考生的报考点报名并现场确认。

二、考研网上报名

10月10日-31日,每天9 :00―22 :00时,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三、考研报名现场确认

11月10日-14日期间,考生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和《毕业证》(应届考生持《学生证》)到省招办规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各报考点核对考生证件原件、收取报名考试费、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报考点备查)。

考生领取、核对报名信息表确认签字,并同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报名考试费

所有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含推荐免试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按甘发改收费〔〕1915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按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30元(满分为300分的综合科目每生每科50元)、考生电子档案费每生30元的标准交报考点。

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篇9:山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山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时,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is.cn)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省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www.sxkszx.cn或http://yz.chis.cn查看)、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和专业目录。在选择报考点时,要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各考点网上报名公告或通知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2、报考201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名”所规定的报名条件。

其中,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方可报考。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军队院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3年5月31日前在教育部学信网查到学籍注册信息;军队院校成人往届本科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读高校《学生证》原件。

4、考生要认真、准确、诚实地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填写何时、何地、参加何种考试、作弊事实)要如实填写,同时考生要对自己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报名。

三、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年11月10日―14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或按要求选择的报考点确认。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含推免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签字;经考生本人确认后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准修改。

特别提醒: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经考生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考生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 考研) ■

篇10:重庆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重庆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一、报名考试点设置

我市20共设19个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点(以下简称考点),分别为: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文理学院、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医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科技学院、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万州区招生办公室、璧山区招生办公室、涪陵区招生办公室。

二、考生报名有关要求

在重庆地区报考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报名结果无效:

(一)所有在重庆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推荐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考费,否则报考信息无效。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须按其所报单位要求选择考点(详见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或直接向所报招生单位咨询);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其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应在重庆且须选择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万州区招生办公室、璧山区招生办公室、涪陵区招生办公室、重庆工商大学其中任一考点进行报名,报考西南大学的该类考生只能选择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报考考试时间在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或报考有作图、绘画类考试科目专业的考生,必须在网上选择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大学、重庆医科大学考点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考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电子照像。

(四)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必须在网上选择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工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璧山区招生办公室考点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该考点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电子照像。

(五)在重庆参考且报考会计硕士、图书情报、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择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万州区招生办公室、璧山区招生办公室、涪陵区招办、重庆工商大学其中任一考点进行报名。

(六)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查询各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网上交费,9月28日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该系统确认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参加各招生单位组织的推免复试,直至待录取。推免服务系统将于10月25日关闭,届时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将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七)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期间将认证报告交考点核验。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九)军队招生单位的报名工作要严格按军队相关保密要求进行,经所在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查并出具“可上网证明”后,军队招生单位提供上网的信息方可上网。对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凭报考单位发放的“校验码”在网上选择其报考单位为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该报名点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

三、网上收费

网报收费标准依据渝价[2013]310号文件规定执行。所有在重庆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推荐免试生除外)须在规定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考费,否则报考信息无效。现场确认期间不再设置交费环节。

允许进行网上支付的时间段为:预报名阶段9月24日至27日9:00-22:00,全国网上报名阶段月10日至31日9:00-22:00.推荐免试生可于9月22日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交费。

篇11:天津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2014年天津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一、2014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共设18个报考点,其中高校报考点11个,分别是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理工大学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区报考点7个,分别是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塘沽区的招生办公室。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填写报考点。所有在天津市报名参加考试(含推荐免试)的考生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支付说明详见网报公告)。

二、凡报考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理工大学的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以上所报考的院校。报考单独考试、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专业及被普通高校推荐的免试生,其报考点也只能选择以上所报考的.院校(其中推免生由推出单位提供校验码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7个区招办报考点均不接收报考上述11所院校的考生报名。

注:报考中国民航大学管理类联考专业的考生,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市河东区招生办公室;报考天津商业大学管理类联考专业的考生,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市河北区招生办公室。

三、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其报考点可自愿选择和平区招办、河东区招办、河西区招办、南开区招办、河北区招办、红桥区招办和塘沽区招办。

注: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天津大学和天津中医药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报考点可自愿选择除南开区招办以外的其他6个区招办报考点。

四、报考少民骨干计划方式的考生,报名校验码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天津市高招办不接收考生报考。

天津市高招办

发表评论

最新文章